全球拥有资产的高净值跨境家庭面临双法域传承的核心挑战:法律冲突、税务叠加、程序复杂。本文聚焦中国与美国、加拿大、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双法域财富传承实务,解析遗嘱规划、信托安排、税务筹划等核心策略。

对于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资产的高净值跨境家庭而言,财富传承规划面临的一个核心挑战是:如何在两个或多个司法管辖区之间实现资产的有序、高效、低税负传承。本文聚焦中国与主要发达国家(美国、加拿大、日本等)之间的双法域财富传承实务,帮助您在设计传承方案时避开常见陷阱。

一、双法域传承的核心痛点

二、遗嘱规划

中国遗嘱的形式要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中国法认可的遗嘱形式包括:自书遗嘱、代书遗嘱、打印遗嘱、录音录像遗嘱、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。对于涉及境外资产的遗嘱,建议:

跨国遗嘱提示:对于同时在境内外拥有资产的客户,建议在境内外分别立遗嘱,分别处分各自所在法域内的资产。两份遗嘱需由不同法域的律师分别起草,确保均符合当地法律的形式和实质要求。

延伸阅读:如需了解华侨在中国境内订立遗嘱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形式要件,请参阅我们的《华侨涉外遗嘱指南》

三、家族信托架构

家族信托是跨境财富传承的重要工具,尤其在以下场景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:

涉外的家族信托架构通常涉及中国境内的信托公司、境外的离岸信托以及目标国(如美国、加拿大)的本地信托,需要由多法域律师协同设计。

四、不同国家的特殊考量

涉美财富传承

美国是全球少数征收遗产税的国家之一,2026年联邦遗产税免税额约为1200万美元/人,超过部分税率最高可达40%。涉美高净值家庭的传承规划需要特别关注:

涉日财富传承

日本继承税制度与中国差异显著。日本继承税采用继承税制(纳税人包括全球继承人和受遗赠人),税率最高达55%。中日之间的财富传承规划需要特别注意:

涉加财富传承

加拿大没有遗产税,但设有视同出售规则(Deemed Disposition),即在纳税人去世时,其名下资产视同按公允价值出售,由此产生的资本利得需缴纳所得税。这一规则对加拿大永久居民和公民的全球资产均有影响。

五、规划建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