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在海外去世,国内的存款不会"自动消失",但继承要走一套严格的程序:境外文件先做公证和海牙认证,再翻译公证,最后办继承权公证,凭公证书到银行支取。本文以一位美国籍母亲去世后、两位美国籍女儿继承其国内存款的真实案例为线索(人物均为化名),讲清涉外继承的全流程。

一、案件背景

唐女士(化名)早年入籍美国,晚年定居美国。2024 年初在美国去世后,她在中国境内留有银行存款等遗产。两位女儿均已入美国籍、长期生活在美国,无法回国办理手续。

人物身份关键信息
唐女士被继承人美国籍,2024 年在美国去世
大女儿继承人美国籍,居美国
二女儿继承人美国籍,居美国
配偶先于被继承人去世2007 年去世,两女儿已放弃对其房产份额的继承
承办律师赵海英兰台(上海)律师事务所

遗产范围:中国境内银行存款等动产(以银行查询告知书为准)。

二、案件难点

  1. 法律适用: 被继承人为美国籍,动产继承应适用哪国法律,需要先确定;
  2. 境外文件: 死亡证明、同一人证明、继承权宣誓书等均为外文,需公证 + 海牙认证 + 翻译公证;
  3. 姓名衔接: 中英文姓名、新旧证件写法不一致,需要同一人证明打通;
  4. 程序衔接: 继承权公证、银行查询、支取、资金出境环环相扣;
  5. 家庭沿革: 配偶先逝时的继承、放弃继承文件,影响继承人范围认定。

三、办案经过

第一步:境外文件准备

  1. 取得被继承人美国死亡证明,并经州务卿出具 Apostille;
  2. 办理被继承人、继承人同一人证明(Affidavit of One and the Same),经加州公证 + Apostille;
  3. 准备继承人美国护照及身份文件。

第二步:委托与合同

  1. 签署律师服务合同,委托办理中国境内继承;
  2. 签署《委托书》,授权办理公证申请、材料提交、遗产查询、继承手续、缴费、领证等;
  3. 签署《查询函》,授权查询被继承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。

第三步:继承权公证

  1. 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;
  2. 提交身份证明、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财产凭证、经认证的继承权宣誓书和亚利桑那州法律;
  3. 公证处核查遗嘱信息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,确认两女儿共同继承。

第四步:银行支取与资金出境

  1. 凭公证书及身份文件向银行办理遗产查询、支取;
  2. 现金部分按外汇管理规定从继承人中国境内账户转至境外账户。

四、法律要点

1.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

现象: 被继承人外国籍,遗产在中国。

风险: 法律适用判断错误,公证处不予受理或继承人资格认定错误。

建议: 依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三十一条,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(动产);本案适用美国亚利桑那州法律,需提交经认证的法律意见书。

2. 境外文件的认证链

现象: 外文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文件需在国内使用。

风险: 未经公证认证的文件不被公证处认可。

建议: 全部按"当地公证 + 海牙认证 + 国内翻译 + 译本相符公证"准备;涉及姓名/证件变更的,另出同一人证明。

3. 银行遗产查询与支取

现象: 继承人不知道具体账户和金额。

风险: 材料不全无法支取;遗产范围不锁定,公证内容不完整。

建议: 先通过银行查询函锁定遗产范围,再办继承公证;凭公证书正本到银行支取。

五、给客户的建议

  1. 境外文件按"三件套"准备: 公证 + 海牙认证 + 翻译公证,缺一不可;
  2. 同一人证明很关键: 中英文姓名、新旧证件都要打通;
  3. 先查后办: 先让银行/公证处查存款,再办公证,遗产范围更清楚;
  4. 家庭沿革一并归档: 配偶先逝、放弃继承、转继承文件都要留好。

常见问题解答(FAQ)

Q1:外籍子女能继承父母在中国的存款吗?

A:可以。继承权不因国籍受影响,外籍继承人与中国籍继承人权利平等。

Q2:美国出具的文件在中国怎么用?

A:需经美国公证 + 州务卿 Apostille(海牙认证),再由国内有资质机构翻译、办理"译本与原本相符"公证。

Q3:人不在国内怎么办公证?

A:通过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,可远程委托中国律师办理继承公证、银行查询和支取手续。

Q4:继承的钱怎么汇到国外?

A:需办理税务备案和外汇审批,凭继承公证书、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购付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