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在海外去世,国内的存款不会"自动消失",但继承要走一套严格的程序:境外文件先做公证和海牙认证,再翻译公证,最后办继承权公证,凭公证书到银行支取。本文以一位美国籍母亲去世后、两位美国籍女儿继承其国内存款的真实案例为线索(人物均为化名),讲清涉外继承的全流程。
一、案件背景
唐女士(化名)早年入籍美国,晚年定居美国。2024 年初在美国去世后,她在中国境内留有银行存款等遗产。两位女儿均已入美国籍、长期生活在美国,无法回国办理手续。
| 人物 | 身份 | 关键信息 |
|---|---|---|
| 唐女士 | 被继承人 | 美国籍,2024 年在美国去世 |
| 大女儿 | 继承人 | 美国籍,居美国 |
| 二女儿 | 继承人 | 美国籍,居美国 |
| 配偶 | 先于被继承人去世 | 2007 年去世,两女儿已放弃对其房产份额的继承 |
| 承办律师 | 赵海英 | 兰台(上海)律师事务所 |
遗产范围:中国境内银行存款等动产(以银行查询告知书为准)。
二、案件难点
- 法律适用: 被继承人为美国籍,动产继承应适用哪国法律,需要先确定;
- 境外文件: 死亡证明、同一人证明、继承权宣誓书等均为外文,需公证 + 海牙认证 + 翻译公证;
- 姓名衔接: 中英文姓名、新旧证件写法不一致,需要同一人证明打通;
- 程序衔接: 继承权公证、银行查询、支取、资金出境环环相扣;
- 家庭沿革: 配偶先逝时的继承、放弃继承文件,影响继承人范围认定。
三、办案经过
第一步:境外文件准备
- 取得被继承人美国死亡证明,并经州务卿出具 Apostille;
- 办理被继承人、继承人同一人证明(Affidavit of One and the Same),经加州公证 + Apostille;
- 准备继承人美国护照及身份文件。
第二步:委托与合同
- 签署律师服务合同,委托办理中国境内继承;
- 签署《委托书》,授权办理公证申请、材料提交、遗产查询、继承手续、缴费、领证等;
- 签署《查询函》,授权查询被继承人名下银行账户余额。
第三步:继承权公证
- 向公证处申请继承权公证;
- 提交身份证明、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财产凭证、经认证的继承权宣誓书和亚利桑那州法律;
- 公证处核查遗嘱信息后出具继承权公证书,确认两女儿共同继承。
第四步:银行支取与资金出境
- 凭公证书及身份文件向银行办理遗产查询、支取;
- 现金部分按外汇管理规定从继承人中国境内账户转至境外账户。
四、法律要点
1.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
现象: 被继承人外国籍,遗产在中国。
风险: 法律适用判断错误,公证处不予受理或继承人资格认定错误。
建议: 依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》第三十一条,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(动产);本案适用美国亚利桑那州法律,需提交经认证的法律意见书。
2. 境外文件的认证链
现象: 外文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文件需在国内使用。
风险: 未经公证认证的文件不被公证处认可。
建议: 全部按"当地公证 + 海牙认证 + 国内翻译 + 译本相符公证"准备;涉及姓名/证件变更的,另出同一人证明。
3. 银行遗产查询与支取
现象: 继承人不知道具体账户和金额。
风险: 材料不全无法支取;遗产范围不锁定,公证内容不完整。
建议: 先通过银行查询函锁定遗产范围,再办继承公证;凭公证书正本到银行支取。
五、给客户的建议
- 境外文件按"三件套"准备: 公证 + 海牙认证 + 翻译公证,缺一不可;
- 同一人证明很关键: 中英文姓名、新旧证件都要打通;
- 先查后办: 先让银行/公证处查存款,再办公证,遗产范围更清楚;
- 家庭沿革一并归档: 配偶先逝、放弃继承、转继承文件都要留好。
常见问题解答(FAQ)
Q1:外籍子女能继承父母在中国的存款吗?
A:可以。继承权不因国籍受影响,外籍继承人与中国籍继承人权利平等。
Q2:美国出具的文件在中国怎么用?
A:需经美国公证 + 州务卿 Apostille(海牙认证),再由国内有资质机构翻译、办理"译本与原本相符"公证。
Q3:人不在国内怎么办公证?
A:通过经公证认证的委托书,可远程委托中国律师办理继承公证、银行查询和支取手续。
Q4:继承的钱怎么汇到国外?
A:需办理税务备案和外汇审批,凭继承公证书、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购付汇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