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继承人办理股权继承,人多在境外:外籍继承人一般可以继承国内公司股权上的财产权益,但是否成为股东,还取决于公司章程和公司层面的手续。顺序是先做继承确认,再办理公司与登记变更(并可能涉及外商投资相关填报),然后把分红或转让款经银行购汇汇出。章程另有限制,或公司与其他股东不配合,是常见停顿;本文只讨论境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,不重述一般继承流程、材料、委托书或税费。

直接回答。继承人继承的是财产权益;成为股东还要看章程和公司手续。先确认继承,再变更登记,再经银行汇出。本文不对办理结果或所需时间作出承诺。

股权继承和房产、存款有什么不同

继承公司股权,和继承房产、存款不是同一件事。房产或存款的继承,重点多在确认继承人之后办理过户或支取。股权多一层:继承人继承的是股权上的财产权利;要成为股东并完成登记,还要看章程是否允许,以及公司是否配合。因此,继承确认办完,并不当然等于已经是该公司的股东。

房产、存款等一般继承路径,见涉外继承全流程指南。该页不是股权登记说明,本文不重复其中的一般流程。

先查章程

办理之前,宜先阅读公司章程,看其中对股东死亡后的股权有无另行约定。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,自然人股东死亡后,其合法继承人一般可以继承股东资格,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章程限制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,继承人通常仍保有股权上的财产利益;实务上,这一般会转向作价补偿,或将股权转让后取得价款。具体以章程文本和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。本文不援引个案,也不讨论绕开章程或其他股东约定的做法。

章程没有另作限制时,继承人仍须先完成继承确认,再由公司配合办理股东变更,才谈得上登记为股东。章程文本与公司登记档案不一致时,宜先核对哪一份是现行有效的章程。

继承确认

谁有权继承、份额如何确定,须先经确认。实务中常见的是公证机构办理的继承公证,或人民法院作出的确认。公证或诉讼如何进行,本文不写。

继承人在境外的,委托他人办理见继承用授权委托书的海牙认证;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等材料的一般准备,见继承中国房产要准备哪些材料。继承的整体说明见涉外继承全流程指南。这几篇讲的是一般继承,不是股权的工商变更。

工商变更

继承确认之后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,须由公司配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。继承人只持有继承文书,通常还不能自行完成这项变更。公司不配合,或其他股东不配合公司办理变更,是这一步常见的停顿。本文不列办理步骤,也不说明需要多久。

需要公司自身配合的公司侧手续,与继承确认不是同一件事。公司侧程序的例子,可参见外资公司解散清算。该页只说明公司侧办理,不是继承案例。

外籍继承人进来后的外资属性变化

外籍继承人若登记为股东,公司的外资属性可能发生变化。这一变化可能涉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,以及相应的变更登记,先后顺序容易弄错。是否需要办理、各步如何衔接,需逐案确认。本文不列具体流程、表格、办理机关或时间。

两条路线对比

确认继承之后,安排上常见两类:章程允许时继续持股并登记为股东;或者不自己持股,而通过作价补偿或转让取得价款。两类安排涉及的手续、需要谁配合、资金日后如何出境,并不相同。下表只作一般对照,不表示某一类一定可以办成,也不列步骤或时间。

继续持股转让后取现
涉及的手续继承确认,以及公司配合办理的股东变更登记。外籍继承人还可能涉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及相应变更登记,需逐案确认。继承确认,以及在可以处分该股权时的转让。章程限制股东资格的,一般转向作价补偿或转让,仍以章程为准。
需要谁配合主要是公司;章程或登记要求其他股东配合时,也包括其他股东。公司与受让方;章程或股东之间另有约定时,还可能包括其他股东。
资金日后如何出境持股后取得的分红,经银行购汇汇出,以经办银行现行要求为准。转让价款经银行购汇汇出,以经办银行现行要求为准。

资金出境

分红,或股权转让取得的价款,汇往境外时,一般由继承人在银行购汇后汇出。提交哪些材料、如何审核,以经办银行现行要求为准。本文不列额度,也不讨论绕开外汇管理的做法。

股权转让可能涉及纳税。税种与如何核定,见华侨继承国内房产要交多少税,本文不列税率。继承财产变现后如何汇出,见继承中国房产后要汇出,材料按什么顺序准备;外籍人士在华资产变现与资金出境的一般说明,见外籍人士在华资产变现与资金出境。上述页面不是股权变更登记的指南。

能否汇出、需要多久、可以汇出多少,本文均不承诺。

香港公司持股的情况

若境内公司的股东登记为香港公司,而不是被继承人个人,个人继承与该公司持股不宜并成一次办理。香港与内地遗产如何分轨,见港产与内地遗产分开办,本文不展开。

常见问题

外籍继承人能不能继承国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?

一般可以继承股权上的财产权益。能否成为股东,还要看公司章程有无另行规定,以及公司是否配合办理股东变更。外籍继承人登记为股东的,还可能涉及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及相应变更登记,需逐案确认。本文不承诺结果。

章程不让继承人成为股东,财产权益是不是也没有了?

章程另有规定时,继承人一般不能当然取得股东资格。实务上,财产利益通常转向作价补偿,或将股权转让后取得价款。具体以章程和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。本文不讨论绕开章程的做法。

继承公证办完,股东登记会不会自动变更?

不会当然自动变更。继承确认和工商变更是两步。股东变更登记通常需要公司配合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。公司或其他股东不配合,是常见停顿。本文不列步骤或所需时间。

分红或者股权转让款能不能汇到境外?

分红或转让价款一般经银行购汇后汇出,以经办银行现行要求为准。本文不列额度,也不讨论绕开外汇管理的做法。转让可能涉及的税,见税务一文,本文不列税率。能否汇出、汇出多少,本文不承诺。

人在境外,继承确认和公司变更是不是同一套文件?

不是。继承确认是确认谁继承;公司变更是把股东登记改过来,通常还要公司配合。人在境外时,委托办理的一般做法见委托书一文,材料的一般准备见材料一文,本文不重述。能否完全在境外办结,取决于公证机构、公司和登记机关当时的要求,本文不承诺。

股权继承路径:远程对照,不作结果或时间承诺

章程是否限制股东资格、公司是否配合变更、外籍继承人是否还要确认外资属性,都要看章程、继承文书和公司当时的情况。本文给不出“这样送就一定能登记或汇出”的答案,也不对办理时间作出承诺。

若希望先做一次远程对照,可说明:居住国或地区;公司所在城市;被继承人是否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;是否已经看到章程;继承人是否为外籍;继承确认做到哪一步;希望继续持股还是转让取现。收到后,回复将说明更像是章程、继承确认、公司配合还是汇出材料的问题,以及宜先核对哪一项。沟通本身不构成对时限或结果的承诺。

本文仅作一般性介绍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股东资格以章程和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为准,变更登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查为准,购汇与汇出以经办银行现行要求及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规定为准。本文不讨论如何绕开章程、其他股东或外汇管理,也不列汇出额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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